一、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做如下澄清、更正:
(1)、原招标公告:五、供应商资格中“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澄清本条为:“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46页“1.技术、商务评价”中:
投标人近2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智能化工程业绩金额为5000万或以上的得4分;2000万或以上的得1分;无得0分;
提供该项目的相关信息须可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提供招标中心查询信息页面、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智能化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3分
更正为:
提供该项目的相关信息须可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其他同级别交易平台网站查询。(提供上述网站查询信息页面打印件、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现场核查,业绩评分以原件为准)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智能化工程业绩金额2000万或以上的得1分;为5000万或以上的得4分;无得0分
(3)原招标文件第43页“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更正为: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第46页“1.技术、商务评价”中“企业业绩”要求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字样。
(4)招标文件24及35~36页关于远传水表的澄清:
关于“是否一定要采用旋翼式远传水表?能否采用其他(智能式)的水表替代”说明如下:
设备清单中为推荐使用旋翼式远传水表,投标厂家可选用其他形式水表,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5.19远传水表参数要求,且DN100以下管径不得使用超声波水表。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至(北京时间):2015年2月15日下午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更正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答疑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刘工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电话:(020)87755766-8064
传真:(020)87755766-8866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赖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7755766-8064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叶镇荣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87768198-18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020)87768283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汪莹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20)87768198-899
上一篇:豫西山区高速公路陆浑服务区清洁能源和水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下一篇: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江口至瓮安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FJJL1合同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