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新疆叶尔羌河防洪工程整体巴楚县下康萨罕防洪工程已经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5]7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家财政拨款和自治区自筹资金,资金比例7:3,招标人为喀什地区巴楚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叶尔羌河右岸,新建防洪堤5.752km。
2.2招标范围:
2.2.1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堤5.752km。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一标段:新建防洪堤1.917km,二标段:新建防洪堤1.917km,三标段:新建防洪堤1.918km,桩号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
2.3计划工期: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楚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18699810203;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陆冰雪;
联系电话:18799546666;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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