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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2015年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3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2 16:40:20.0  点击:162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预安排 2015 年全区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桂路规计发 [2015]57 号)和《桂东公路管理局关于星寨桥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桂东路养函 [2014]59 号)、《桂东公路管理局关于木冲桥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桂东路养函 [2014]6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公路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 2015 年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3 标段施工招标。本招标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和钟山县境内,共有 2 座桥梁,分别为星寨桥、木冲桥,均为旧桥拆除重建,桥梁荷载按公路Ⅱ级标准建设,其中星寨桥长 19.042 米,桥宽 9 米,采用 1 × 13 米跨预应力箱梁,轻型桥台,木冲桥长 19.04 m 米,桥宽 9 米,采用 1 × 13 米跨预应力箱梁,轻型桥台。

  2.2 建设地点: 广西贺州市 境内。

  2.3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 3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上述资质的施工企业可投№ 3 标段(旧桥拆除重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完成过 2 座单跨跨径≥ 16 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的公路桥梁建设工程。(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必须属于 C 级以上(含 C 级)的企业。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 [2011]113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 2014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若既无广西信用评价等级也无全国信用评价等级,同时注册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通报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等级按 A 级对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 30 号 5 单元 34 层)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为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并应出具拟任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原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为经办人办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工地考察。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投交至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梧州市工厂一路山地里西巷 2 号二楼)(开标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桂林路冷水冲 11 号 地 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 30 号 5 单元 34 层

  邮 编: 543000 邮 编: 543000

  联系人:潘先生 张先生 联系人古小姐 谢小姐

  电 话: 0774 - 2811399 电 话: 0774-2828000

  传 真: 0774 - 2811399 传 真: 0774-20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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