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春至乌兰浩特公路敦化东苇子沟至下石桩子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及省补,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75%,省补25%,招标人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桩号:K244+127~ K248+900
路线长度(km):4.773
招标范围:边坡及土路肩绿化工程
施工地点:敦化市
2.2预计工期:LH合同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在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翰章北大街105号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8号
邮政编码:133700 邮政编码:133001
联系人:苗育强 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0433-6365766 电话:0433-286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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