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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将军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8 18:21:14.0  点击:159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云霄县将军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

  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 K3+930.227~K5+240

  第二标段:桩号 K5+240~K6+480

  第三标段:桩号 K6+480~K7+607.975

  2、建设地点:规划道路七至324国道

  3、建设规模:建设路长3.677公里(其中第一标段长1309.773m、第二标段长1240m、第三标段1127.975m)的城市Ⅱ级主干道工程

  4、招标范围(包括与本道路相交的各交叉口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包括人行道土石方);道路工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部分路面面层、基层、机动车道路缘 石;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综合管线布置图中给水管道、电力管道、弱电、燃气、路灯及交通信号电缆、温泉给水管道、绿化、人行 道(包括人行道路缘石)、路灯、交通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安投资估算:6000万元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7、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8、资金来源:业主筹措

  9、工期: 70日历天/标段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不重复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挂靠,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员)须到现场;若在施工中上述人员不到位履行职责,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5、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四、招标资料的发售(资料售后不退):

  第一、二、三标段招标资料费工本费(含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地质勘察资料、标函袋、图纸等)共为人民币3150元整。

  发售时间:2007年5月9日~15日(双休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11:00时,15:00~17:00时。

  地 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诚实公司代表处)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二楼

  联 系 人:欧小姐、袁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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