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新发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吉国土资函[2014]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资金和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通榆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通榆县新发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位于通榆县新发乡,项目区涉及到通榆县新发乡新发乡永胜村、联合村、德胜村及六合村,项目区建设规模3117.8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156.83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837.21公顷。
2.2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内容。
2.3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建设地点 主要施工内容
第一标段(新发乡联合村永胜村区片) 新发乡联合村永胜村区片(详见标段规划图)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部分设备购置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内容
第二标段(新发乡联合村永胜村区片) 新发乡联合村永胜村区片(详见标段规划图)
第三标段(新发乡德胜村六合村区片) 新发乡德胜村六合村区片(详见标段规划图)
2.4 预计工期:2014年 8 月 30 日-2015年10月31日
2.5 建设地点:通榆县新发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备案工作,经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予以公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2)业绩要求:
在近5年内承担过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潜在投标人只可申请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本及电子版)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文件递交窗口。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榆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电 话:15948948886
联 系 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飞行学院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隋大齐
电 话: 13514415928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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