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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1 15:05:30.0  点击:120次

  1、招标条件:塔城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农水2014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塔城市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塔城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2.2合同编号:TCS-XXNTSL-ZDX-2015;2.3建设地点: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和喀拉哈巴克乡;

  2.4建设规模:高效节水工程,新增滴灌2万亩,滴灌系统20套,沉淀池9座,机电设备配套18套(变压器10台);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工程以及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第一标段: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滴灌工程;第二标段: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滴灌工程;第三标段:施工监理标段;

  2.7计划工期: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10日(93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评标办法:施工一、二标段为合理低价法,监理三标段为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水管总站

  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北路6号

  联系人:谢伟杰

  联系电话: 189358088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北九巷红山小区13号楼

  联系人:王豫斌

  电话:0991-2604212 18097598088

  邮箱:hndc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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