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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6 14:50:18.0  点击:126次

  1、招标条件:皮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新水农水[20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位于皮山县藏桂乡、木吉乡。建设内容:实施2.03万亩高效节水滴灌工程,共分33个系统,灌溉水源为地下水。建设井水2.0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首部系统配套、地埋管、地面管、灌水器及设备安装。该工程施工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范围:藏桂乡17个系统等;发包价:4489185.45元;第二标段范围:藏桂乡10个系统以及木吉乡6个系统等;发包价:4360814.55元;主要工程量:配套首部系统33套,铺设UPVC管158.67km,PE管140.7km,滴管带9427km,土方开挖31.81万m3,土方回填31.8万m3,闸阀井194座,排水井193座。本项目计划工期(2015年7月10日-2015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具有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年检合格资质,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年检合格的《新疆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从业单位施工许可证》。采购的管材及设备必须达到新水农牧函[2015]13号文《关于印发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节水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中入围企业(具有生产内镶式滴灌管的能力)标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7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日10:30,开标地点在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和田日报》及和田信息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

  地址:和田地区皮山县英巴扎东路31

  联系人:魏红

  电话: 137792902110903-6427775

  招标代理: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雷臻

  电话(传真): 1809925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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