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凯旋街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凯旋路)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5】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贷款。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南起朝阳街以南(规划十二路),北至凯旋街,道路全长4.338公里,规划红线宽35-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涵、电力入地、防洪等。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规划十二路(K9+100)~规划十六路(K10+026),全长0.926公里,投资约1.2亿元(含南沙河桥)。
第二标段:规划十六路(K10+026)~北沙河桥南(K12+053),全长2.027公里,投资约1.3亿元。
第三标段:北沙河桥南(K12+053)~河里沟桥南(K12+824),全长0.771公里,投资约1.1亿元(含北沙河桥)。
第四标段:河里沟桥南(K12+824)~凯旋街(K13+438),全长0.614公里,投资约1.1亿元(含河里沟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三、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桥梁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0351-5604568
地 址: 太原市金刚堰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小梅
电 话:0351-7770788
地 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24层2402室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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