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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4 17:02:34.0  点击:160次

  1.招标条件

  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首市发改局以吉发改发【2015】90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首市新兴城乡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招标人为吉首市新兴城乡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绕城线、丹桂路及物流园路三条道路组成,全长约5.8公里,均为城市主干道,工程造价约29000万元;其中物流园路西起人民路,东至高速公路收费站,起讫桩号为wK0+823~wK1+907,路线全长1.08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每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绕城线北起顺意路,南至小溪桥路,起讫桩号为rK0+84~rK2+373,路线全长2.29公里,设计速度为40-50公里/每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高架桥全长约630米,起讫桩号为rK0+789~rK1+419,高架道路50公里/每小时;

  丹桂路西起人民路,东至金星路,起讫桩号为dK0+762~dK2+934,路线全长2.17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每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4 工期要求:24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相关规定要求)。

  2.7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支付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诚信保证金

  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州政发(2014)15号文件有关规定,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元整(¥108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相关账户进行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诚信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诚信保证金无效。

  招标办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⑴交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施工”的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施工”的诚信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投标人须将诚信保证金中捌拾万元(¥80万元)于2015年 6 月 22 日17:00时前转入招标办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投标人须将诚信保证金中壹仟万元(¥1000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由监督部门和招标人共同管理,以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的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于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2日,每日09:00时至11:30时,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市审计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由监管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9)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

  10)诚信保证金中80万元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

  11)以上第1项原件和第2—10项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报名现场签订的盖单位公章投标承诺书

  说明:

  ① 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单位均需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② 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复印。

  6.2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共三套售价4000元,技术标部分投标人自行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招标答疑会,采用电子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将统一答复,投标人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查阅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09时00分,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但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现场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原砖瓦厂内市建设局办公三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新兴城乡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市审计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739022918

  传 真:0743-8713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文轩路与平川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18229927019

  传 真:0731-8967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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