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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福海县、青河县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检测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6 15:27:36.0  点击:144次

  1.招标条件:莎车县新勿甫防洪工程已由新发改项目〔2015〕7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财政拨款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喀什地区莎车县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在叶尔羌河左岸,总长0.341km;.

  2.2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堤0.341km;2.2.2标段划分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新建防洪堤0.341km;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2.3计划工期: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日至7月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莎车县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地址:莎车县智慧路11号;

  邮编:844700;

  联系人:杨德元;

  联系电话:0998-8525225;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18799546666;

  邮编:83000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陆冰雪;

  传真:0998-2592975;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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