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地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实施方案已经新发改农经2012340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经新发改投资20122159号文下达,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招标人为昌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任务:在昌吉地区新建吉布库河、水磨河2处中心站,英格堡河、达坂河、中葛根河、渭户沟、三工河、四工河、军塘湖7处巡测站。均进行水文监测设施建设,包括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断面桩、基线桩、断面界桩、断面标志标牌、水准点、保护标志牌、测站标志、观测道路、下河台阶路、护岸等)、水位观测设施(直立式水尺、雷达自记水位计等)、雨量观测场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新建生产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57.38m2(吉布库中心站站房)及附属设施。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厅(地址: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信息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联系人:徐伟东;
电话:0994-2727718;
招标代理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丽梅;
电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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