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审计局将于近期开展乌鲁木齐城北新城城市综合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机构入围公开报名工作,欢迎各服务机构参与,本次为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城北新城城市综合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机构入围;
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招标内容: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核及财务审计等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2.2投入并备案专职专业人员需同时满足:(1)从事工程造价不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并均应具备相关职称;专业要覆盖市政、土建、装修、绿化、电力等;(2)从事财务审计不少于5人(其中: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并均应具备会计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信誉良好,资金状况良好;2.4熟悉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建设项目审计的各种规定;
2.5企业近三年业绩:每年审计大型类似项目(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均各不少于二项,且业绩规模需满足:
2.5.1财务审计每年业绩总额:每年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不少于20亿元(提供审计报告成果文件),每年单项业绩规模: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至少有两项不少于2亿元(提供审计报告成果文件);
2.5.2工程造价审核每年业绩总额:造价审定额不少于3亿(提供合同或成果文件),每年单项业绩规模:至少有两项造价审定额不少于5000万元;
2.5.3拟投入并备案的审核人员也必须有相应审核项目的业绩;
2.6受托审计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7近三年内无投诉记录、无重大纠纷;
2.8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如是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主体,主体方与另一联合体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主体方必须在新疆当地注册或在新疆当地注册有分公司(但需总公司为投标人),并且在新疆建设主管部门已进行过机构备案,有稳定的办公地址、充足的办公设备、软件和本地化的执业团队。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须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2条所列材料文件一式两份至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68号)报名。
3.2投标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表,包括:(1)从事工程造价不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并均应具备相关职称;专业要覆盖市政、土建、装修、绿化、电力等;(2)从事审计不少于5人(其中: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均应具备会计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各单位拟派人员的2014年社保缴费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如成果文件封面)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6.企业近三年业绩:每年审计大型类似项目均不少于两项,且业绩规模需满足:规模在20000万元(含)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如是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3.4参加报名的服务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投标时全部证书、合同、成果报告等均需提供原件或原件公证件。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审计局有进一步对相关材料核查及实地考察的权力。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网址:http://www.xj.cei.gov.cn/)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审计局地址:乌市北京南路86号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68号联系人:童丽联系电话:8835401-809 13999111052传真:0991-8835400邮箱地址:1810981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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