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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悦城AB区楼顶花园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0 11:49:34.0  点击:203次

  1、沈阳大悦城AB区楼顶花园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沈发改便字【2008】148号),招标人为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自筹。

  3、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与大什字街交汇处。

  4、招标范围:AB花园拆除,防水,新建楼顶花园,虹吸雨排疏通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计划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5年8月31日,竣工时间2016年8月31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注:本项目同时接受老资质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

  7、 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被授权人 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街7-12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五楼会议室。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3、中粮系统招标监督方式:

  中粮集团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庆,田忠林

  办公电话:010-85006768,010-85006070

  传真:010-85617822

  电子邮箱:zb@cofco.com

  集团审计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丽娟

  传真:010-8561 9852

  电子邮箱:zlzdsjjcb@cofco.com

  中粮集团纪委举报电话010-85005886,

  邮箱zhanglianxin@cofco.com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

  联 系 人:周毅

  联系电话:024-24327528

  电 子 信 箱:zlsy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0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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