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上海长兴海洋科技港(一期)项目已批准立项,并已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招标人为上海长兴海洋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内容是上海长兴海洋科技港(一期)项目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施招2015-735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上海长兴海洋科技港(一期)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长兴产业园,基地东至兴纳路,西至兴能路,南至长江大道;总用地面积为43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698.7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135.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4563.27平方米。工程总投资33528万元,建安费20183万元,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主要建设内容:外立面玻璃幕墙安装,需增加玻璃幕墙的深化设计工作,配合修改图纸达到审图标准。
(以上仅为该工程的简要描述,正式施工时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和其它书面的工作内容及施工要求为准)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格(旧标准)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
3.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底楼西侧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交以下资料,对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代理机构恕不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以上两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
(3)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逾期不来现场验证者或验证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9:30,地点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天会务安排指示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长兴海洋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岛江南大道1333号
联系人:袁林
电话:33801199-691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联系人:葛美娟
电话:021-55356868-82157
传真:021-50908715
招标代理: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上海长兴海洋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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