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双定至金陵乡道路面大修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 + 城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双定至金陵乡道路面大修工程。
2.2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GS(4)2015056GNN
2.3 招标内容及工期
a )本次招标内容:双定至金陵乡道路面大修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土石方工程、挡土墙、路面工程、盖板涵及安全设施工程等建设内容。
b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c )合同估算价约 : 292 万元
d )要求工期: 201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5 楼 508 室(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00 元(不含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7 日上午 9 :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 ( http://www.gxjt.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cgp.gov.cn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http://222.216.4.8 ) 、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 http://www.purchase.gov.cn )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ztb.gxi.gov.cn) 、西乡塘区政务网 ( http://www.xxtq.gov.cn ) 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名称: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北湖北路 33 号
邮 编: 530000
电 话: 0771- 3802138
传 真: 0771- 3802568
联系人: 陆秉强
8.2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邮 编: 530022
电 话: 0771-2851243
传 真: 0771-2846035
联系人:黄圣凤
招标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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