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2015-HCJZ-051416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集美大学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李老师0592-618163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559656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邮编:361000采购项目名称:集美大学师范学院艺术教学楼玻璃幕墙改造工程来源:市级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集美大学师范学院艺术教学楼玻璃幕墙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有效复印件;
②、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近期(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一或三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③、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原件;
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3、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登记证明的网页截图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4、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谈判响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2015年08月24日至2015年08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3:00:00-5:3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
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75102010900767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8-289:30:00谈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评标室17(42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小姐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小姐0592-5559656/5333807(传真)其他:谈判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账号:4100020038000001026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0592-5333806/5333807(传真)发布时间为:2015-08-24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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