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综合整治)项目监理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5]190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项目名称:凤凰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
2.4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
2.5工程规模:涉及对象2660户,改造面积22.2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屋面、外墙、门窗的改造,路面硬化、排水沟设施、照明系统及基础设施等。工程投资额约4455.5万元。
2.6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2.7监理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120日历日,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
2.9监理服务费(合理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无论工程量增加,还是工期延长,均不增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8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监理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凤凰县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5 0730 5950 2827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凤凰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凤凰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0月8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
4.2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工程师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⑥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或资料提供不齐全或资料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文件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单位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电话:0743-217171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凤凰县政务服务综合楼六楼(民俗园)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5743266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378号湘茶大夏六楼609-611
湘西分公司地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广州工业园区综合楼二楼
电话(传真):0743-8725868 18570383567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子邮件:boda82564848@126.com
上一篇:新疆乌鲁木齐种牛场2015年度1万亩农业高效节水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大兴公路分局2015年路网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