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安经进结至天等公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安经进结至天等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 [2012]7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隆安经进结至天等公路工程位于南宁市隆安县境内及崇左市天等县境内,路线起点 K0+000 位于隆安县城厢镇隆安至南圩二级公路的起点位置(国道 G324K1778+800 互通立交处),途经南圩、百朝、都结、进结、独山、龙马,终于天等县城北交通规划的主干道(天等往田东、平果公路的交叉路口),全长 69.523Km 。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旧路改造路段路基宽度为 10 米,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 / 小时,新建路段路基宽度 8.5 米,设计速度 40 公里 / 小时,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本招标项目为隆安经进结至天等公路工程的附属设施工程,招标的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工程施工等,本次招标将绿化工程施工作为 1 个标段进行。计划工期 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同时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财务最低要求( 2012 年 ~2014 年)
a. 投标人用于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 15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最近 3 年中(指 2012 年 ~2014 年)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 150 万元人民币。
b. 投标人在 2014 年度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 1 ,速动比率应不小于 0.7 ,资产负债率低于 0.7 。
(2) 、业绩最低要求 (2010 年 ~2014 年)
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0 年 7 月 1 日以后)作为独立承包人的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成功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在 50 万元及以上且已经验收合格的二级公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2. 成功地完成过 2 个且单个合同在 100 万元及以上且已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竣工验收通过,同时必须提供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或验收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
(3) 、在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 招标编号: gxgxglj.lw2015-15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0771-5678542 , 55398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以及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2001 7301 0400 166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到在建的隆安经进结至天等公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http://www.gXzbtb.cn/gXzbw/ )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地 址:隆安经进结至天等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天宝北路 290 号)
邮 编: 532800
联 系 人:黄全民( 18607805828 )、黄绍吉( 13878703616 )
电 话: 0771-3525205
传 真: 0771-3525205
电子邮件: ltgljsb@126.com
招投标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 0771-5678542 5539841
传 真: 0771-2610620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 67 号
电 话: 0771—21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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