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汕尾市城区红草马宫联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经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发改[2015]27号)文批准立项,经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建管[2014]94号”文批准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人为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内(西洋水闸至鸡笼山脚),加固海堤总长8.16公里,拆除重建小型穿堤涵闸5座。海堤防潮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穿堤建筑物防潮标准和建筑物级别与海堤一致。围内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工程造价3568.16万元,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自2012年1月以来完成过3500万元(单项合同)以上类似工程,时间以单位工程或以上验收书为准。类似工程指海堤工程、河堤工程或者城市防洪工程。
3.3、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
3.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汕尾市区通港路城区直属机关办公大楼206室)作出投标承诺,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证件: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委托须提交,且授权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的复印件及原件,进行签名及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报名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须提交,且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证)和中级以上水利专业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证)和各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及公章)。
4.5、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造价员1名,有效的岗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
4.6、自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1宗或以上的类似工程,工程造价3500万元(单项合同)或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7、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以2012年5月至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3年的施工企业以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4.9、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4.10、投标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拟派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报名资料须为A4纸,一式三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城区红草马宫联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人、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投标申请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1日9:3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5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2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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