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海县农牧民定居与安居富民工程(5号地10#、11#楼)已由福发改基字[2014]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户均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海县鑫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地点:福海县西城区集资建房5号地块;计划工期:200天;2016年4月15至2016年10月30日。建设内容:10#楼建筑面积:2056.51平方米;11#楼建筑面积:1705.12平方米。
3、资质要求:
3.1施工资质: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专业建造员级以上(含建造员)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持有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证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要求,投标人要求必须按照新资质标准执行。
3.2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经评审最低价法)。
5、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18日,招标文件在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日报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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