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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入围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6 14:28:40.0  点击:181次

  1.比选条件

  厦门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基础[2012]13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其建设的 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入围 进行 公开比选 ,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厦门市。

  2.2工程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厦门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和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0年)拟由6条线路组成,线路全长231.32公里,设车站127座。目前, 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 3号线和4号线拟于近期陆续开工建设。

  2.3比选范围

  2.3.1 入围家数

  经综合评估比选合格的最多推荐候选人6家,比选人最多确定4家中选人入围。

  2.3.2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量价核算、工程变更量价核算、施工索赔洽商审核、工程量计量支付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市财审和审计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任务委托

  具体详比选文件要求。

  2.4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选人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全部完成且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2.5资格入围有效期

  有效期三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即3年内新开工轨道线路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有效期满,如中选人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比选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入围资格有效期。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资质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3.1.3业绩要求:

  近10年(自2005年9月1日起)具有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项的类似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控制价编制或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业绩(要求单项咨询服务合同标的土建造价不低于4亿元、机电设备安装造价不低于5千万元)。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投资监理)服务业绩(含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至少担任过一项前述类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2)其他造价人员:其他造价人员资格要求详比选文件。

  3.2联合体参选人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方的资质均须达到比选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3.2.2联合体牵头人业绩须达到比选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单位可无相应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派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分别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且必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3.3联合体参选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现场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前往购买文件前请电话联系比选人),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2 比选文件每套(含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请参选人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内容将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存入比选人账户(户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00236277),售后不退。

  4.3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费用银行缴款回单。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1 月 5 日 9:00 时,递交地点为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信息网(www.cztb.xm.fj.cn/)上发布。

  7.银行帐户信息

  7.1 购买比选文件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9680100100236277

  联系电话:0592-2365645

  7.2 参选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收款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40379501040000333

  联系电话:0592-2677135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236-1238号1号楼209室

  邮 编: 361004

  联系人: 惠小姐、李先生

  电 话: 0592-2365646

  传 真: 0592-2365645

  电子邮件: xmgdjth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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