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营运养护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2.合同包划分及交货时间:本次重新招标内容为车载式雪犁、挖掘装载机、自卸汽车、随车起重运输车、平板运输车、沥青混合料保温运输车等设备,共分为6个合同包。设备最终交货时间:进口设备为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国产设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3.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经销商。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他资格要求可从本公告第7条所述网站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1: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上述网站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招标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米海古丽
电话:0991-5283022
传真:0991-2574907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邮编:830000
联系人:范晓梅
电话:0991-5892313、 18167905513
传真:0991-58923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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