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城乡结合处,路线呈东北-西南走向,起点位于米东化工工业园纬九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即铁厂沟互通收费站),终点位于芦草沟村六队,接X007。路线全长约11.301km。中间主要控制点包括:幸福煤矿安全煤柱,X139交叉,现有铁路桥等。起点段941m与纬九路共线,为双向四车道城市I级次干道,路面宽16m,本段完全利用;其余路段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设计速度采用60km/h,其中K4+400~(终点)K11+051.311段受地形限制及K9+960~K10+861.5段水泥混凝土罩面影响设计速度采用40km/h。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招标范围: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承担第WRDHG-1施工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计划2015年11月1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36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11月。
5.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前述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套以及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00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8.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上述网站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王红
电话:0991-5283072
传真:0991-5283072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49
联系人:王胜辉、张义彬
电话:0991-2550958、 18129392625
传真:0991-255095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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