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施工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藏交发[2015]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起于措勤县特荣海,接拟改建的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起点桩号K88+000,止于措勤县县城西北约3km处,接正在改建的国道216线措勤至国杰(22道班段),止点桩号K168+991.14,全长80.093km,同步建设达瓦村支线,长1.763km。整个项目位于措勤县,沿途经过特荣海、达雄乡、作生拉垭口、拍龙娥马、措勤县县城西北约3km处。项目位于高海拔、高寒地区,海拔多在4500以上。
2.2 主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3 本项目计划工期三年,计划2015年11月开工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施工招标资格要求西藏自治区内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西藏自治区外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以上。投标人拥有或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受托试验室应同时具有CMA计量认证书。近5年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80公里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近5年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总投资4亿元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已经交工验收正在办理交工验收证书的需要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已经验收合格的业绩证明或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交安B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按本公告第3.1款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不能与投标人目前在西藏公路中标项目投标文件中人员重复。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凡参与本项目前期服务工作科研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4年交通运输部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6 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区外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7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且复审合格。
3.8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定价抽取法,即投标人按照公路工程专业类别报名投标,承诺以招标人合理定价作为投标报价,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随机确定投标人标段、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5. 报名
5.1 请于2015年10月 20 日至2015年 10月 26 日,每日9时30分至13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3.1和3.2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10月 27日10 时 00分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娘热路35号(阿里办事处院内河北大厦一楼会议室)参加标段确定会议,对参与投标报名并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按标段顺序随机确定标段,当最后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投标人不足3家时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摇号确定标段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由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证机构对会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10 月 27 日至2015年 10 月 28 日,每日11时00分至13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摇号后确定标段的确认卡及报名资料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月 1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娘热路35号(阿里办事处院内河北大厦一楼会议室)。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确定编号卡号码。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西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西藏噶尔县狮泉东路6号
邮政 编码:859000
联 系 人:巴桑仁青
电 话:13648973339
招标代理人: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
邮政 编码:850000
联 系 人:张文元
电 话:18889091666 0891-6859333
传 真:0891-63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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