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工程教育基地石化系、信息系教学楼景观及系统外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包括绿化种植、绿化灌溉、灯光照明、地面铺装及外部水电暖系统工程等内容。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工程教育基地石化系、信息系教学楼景观及系统外配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绿化养护期两年),以及相应的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5年11月2日开工,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乔木种植,计划2016年7月1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绿化工程进入绿化养护期,绿化养护期为两年。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5.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到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业绩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申请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201室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工程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邱建江。
联系电话:0990-6883861。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华、姚磊。
联系电话:0990-6230200、6882183(传真)。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