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库曲湾收费站南侧,接阿喀高速公路,向东跨越恰克玛克河沿城北转化加工区北侧布设,在伯什克然木乡下穿南疆铁路后,向南再次跨越恰克玛克河,于阿瓦提乡上跨麦喀高速,跨越克孜勒河,经巴仁乡农场,止于疏勒县畜牧养殖基地南侧,与喀叶一级公路相接,全长43.83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26m。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
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2个,承担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不含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监理工作)。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12月15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1082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且对所投合同段不得自行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1:30,请在2015年12月10日10:00至11:30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7.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从上述网站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招标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电话:0991-5283072
传真:0991-5283072
联系人:王红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11层1103室(新疆办事处)
邮编:830000
联系人:王德喜、苏文
电话:0991-5832152、 18999279810
传真:0991-58321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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