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08]14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3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1]56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安(第10-2施工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龙湾上岙(77省道同灵昆线交叉点)起点桩号K0+000,终于状元岙岛南头,与状元岙岛港区内通港公路相连,终点桩号K36+740.104。主线路线全长36.74Km。洞头连接线起于本项目主线(K34+271.518),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桩号LK3+720.279,路线长度3.72Km。主线及连接线共计路线长度40.46Km。
本项目主线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其中K3+100~K10+790路基宽度为27.5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100,其他桥涵1/50。
洞头连接线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
交安(第10-2施工标段):主线:K11+340-K36+740.104,连接线LK0+000-LK3+720.279。主线全长25.4km,连接线全长3.72km,主要内容有护栏、视线诱导标、交通标志、标线、防眩板、减速带、道口标柱、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程系统”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5621180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6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12月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或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行政中心(温州灵昆)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吴若文
电 话:0577-63422290
传 真:0577-634222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http://www.txem.net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0577-88305867
传 真:0577-8831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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