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投资[2013]2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巴里坤县团结路北侧
2.3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10237.02平方米框架剪力墙,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2.4 工程投资额:2362万元
2.5 计划工期:488 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1.29 计划竣工日期:2017.5.30
2.6 本工程监理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 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手续【有效期内的原件】。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止(节假日正常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 25 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年12 月26 日至2015 年12 月30 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哈备案证明原件到哈密市广场北路城建档案馆后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6.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里坤县人民法院
地 址: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1899768565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牛成超
电 话: 0902-2233922
传 真: 0902-223392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三楼
邮 编:839000
联系人: 由长征 联系电话:0902-699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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