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强拆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强拆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须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拆除。
2.负责拆除位于莲阳河北侧、国道324线东侧路段王斯龙违章建筑物,建筑面积37120平方米,占地面积3.91亩,楼高约90米(地下2层,地上27层)。投标人资格: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 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近三年,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评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754-8516100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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