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克苏红旗坡农场三角地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阿克苏市发改委以阿市发改投资2015107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鑫虹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喀路以东,银三角小区以南,市区北部,西临乌喀路,北侧为银三角小区,东侧为防洪沟,南侧为规划道路与华鑫酒店、海豹彩钢厂相望。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70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2.4工期:20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监理2个标段(监理标段1:地块一总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监理标段2:地块二总建筑面积约18.4万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行业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办理进疆备案)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办理进疆备案);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建筑师、总监资格证书,企业类似业绩、银行资信证明,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备案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1月11日19:00,在阿克苏市环东路名人空中花园B座603室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1日分在阿克苏市环东路名人空中花园B座603室购买。
6.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鑫虹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三角地红光二区18号
邮编:843000
联系人:赵德勇
联系电话:158817095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环东路名人空中花园B幢603
邮编:843000
联系人:王照婷
联系电话 1390997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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