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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拘留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2 16:35:54.0  点击:150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至县拘留所已由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审批[2014]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327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乐至县天池镇印家沟村3组、5组。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总建筑面积1957平方米(核定原已有面积330平方米,应建面积1627平方米),设计关押人数为80人,主要建设关押室、教育室、医务室、文体室以及配套基础设施 2.3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3年内(2013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08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01月12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元

  4.3 招标人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地点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乐至县公安局

  地 址:四川省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52号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28-23332700

  传 真:028-2332214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3室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084864856

  传 真:028-65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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