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42庙洪线庙下至鲁山交界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4]59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5]9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汝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建设地点:汝州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旧路病害处理、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2.4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分为1个标段:编号为S242ML-S标段;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编号S242ML-J为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项目相应的较高投融资信誉实力。
3.2 施工监理标: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申请人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施工标申请人可对上述1个施工标段提出资审申请。监理标申请人可对上述1个监理标段中的一个提出资审申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6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7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格名录的通知》,对于在本公告约定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投标申请人,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8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要出具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采用合格制;本次资格预审监理标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01月18日至2016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两项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施工标还需携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证及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汝州市西环路80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2套)。
5.2每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均为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3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6年03月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汝州市西环路80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rzggzy.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汝州市朝阳东路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5-7232781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520913
邮 箱:gongluzbdL2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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