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襄州区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已由襄水发[2015]310号文批准建设,计划资金已由鄂财农发[2015]119号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 4个标段:
一标段:郭营村、柴岗村灌排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柴岗泵站工程;
二标段:柳营村、黑龙集村灌排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柳营泵站工程;
三标段:柳营村、郭营村灌排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四标段:工程建设监理:
第一、二、三、四标段工程建设地点:涉及柳营村、黑龙集村、柴岗、郭营等4个行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和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2、2013、2014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7)投标人拟任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和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
(5)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
3.2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三个施工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www.xysztb.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6年2月5日9:00至2016年3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使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4.5本合同工程执行压证上岗制度。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炮铺街3号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襄州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3871726155
招标代理单位: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罗婢婷
联系电话 :1380727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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