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7线驻马店境遂平和兴至驿确交界段改建项目附属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4]532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4﹞34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省适当补助,其余由驻马店市筹措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
国道107线驻马店境遂平和兴至驿确交界段改建项目附属工程为养护工区、服务区各一处,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和遂平县境。
2.2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附属工程。
2.4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编号为:G107FJ-JL,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招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完成至少1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信用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于 2016年 1 月 25日至 1月 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2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驻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国土资源局南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6年 2月 24日15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6年 2月 24日14时至15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国土资源局南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光明路付10号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
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11房间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396-3822511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96-3822210 传 真:0371-6552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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