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伽师县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新水办农水20162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7,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伽师县英买里乡英买里村、其尼巴格村、良种场,工程主要任务是改建支、斗渠12.665km和配套渠系建筑物及0.2万亩高效节水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建设内容:改造支、斗渠总长12.665km,改建渠系建筑物共计106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6座,分水闸53座,交通桥17座。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1亩,水源为地下水,共分为4个系统。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第一标段:渠道长4.4km,配套建筑物22座。第二标段:渠道长4.1km,配套建筑物41座,第三标段:渠道长4.165km,配套建筑物43座,第四标段: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1亩。
2.2.3计划工期: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5月30日,总工期8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进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进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伽师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张军李福生
电话: 13999639380 15009941016
代理公司: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秀玲
电话: 18097965678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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