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724号文、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巴州车尔臣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导流工程施工标及工程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巴州且末县境内的车尔臣河干流上,距乌鲁木齐市约1200km,交通便利。工程任务为防洪、发电和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27亿m3,正常蓄水位2300.0m,电站装机容量60兆瓦,最大坝高128.8米。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
2.2.1导流工程施工标主要包括导流洞、泄洪洞工程等本标段招标图纸所示的土石方开挖、洞挖、边坡支护、混凝土浇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安装及安全监测、施工道路等工程,以及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
2.2.2工程监理标主要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过鱼设施、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等全部枢纽工程土建、安装及其他辅助工程(除施工交通电力标、环保、移民、设备监造外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3.1.1导流工程施工标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1.2工程监理标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0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政务公开”组织机构中点击“建设与管理处”进入建设与管理处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10:30。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巴州水利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州车尔臣河流域管理处
地址:新疆且末县埃塔南路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96-762735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18999991859
邮箱:hu1859@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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