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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梅陇农场有机水稻种植基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14:21:51.0  点击:266次

  1、招标条件:广东省梅陇农场拟建的2015年广东省梅陇农场有机水稻种植基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内;

  2.2 建设规模:建安工程造价2779144.12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田间工程、临时道路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 15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单位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22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5)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7)近五年(2011年1月至今)施工过1宗或以上工程投资250万元以上(含250万元)的类似该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8)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截止前一天17时之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2015年广东省梅陇农场有机水稻种植基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

  招标人:广东省梅陇农场,

  地址:海丰县梅陇农场场部,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37295001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38289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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