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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2016年度养护工程、场站建设及机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14:06:56.0  点击:281次

  为进一步规范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2016年度养护工程、场站建设及机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代理范围

  1.1 2016年度计划实施的养护工程、场站建设及机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或超出其代理资格范围的项目除外)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1.2承担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复核、最高限价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1.3承担业主委托的其他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并具备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的资格。

  2.2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成功地完成过以下招标代理业务:

  (1)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业务;

  (2)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务,其中至少有一项养护工程项目;

  (3)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务;

  (4)1项以上(含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机电施工代理业务;

  (5)1项以上(含1项)房屋建筑工程代理业务;

  (6)2项以上(含2项)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业务。

  2.3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招标师执业水平证书(同时提供招标师执业印章样式网页截屏彩色打印件),从事招标代理工作8年以上,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其中必须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身,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每日8﹕00至12﹕00,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专栏》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完整页面截屏)、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五楼516室养路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月26日下午15﹕30时,地点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8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

  5.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7.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

  邮 编:034000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350-3070901

  传 真:0354-30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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