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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2 15:56:00.0  点击:118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施工阶段监理项目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6]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市财政拨款和市教育费附加,出资比例分别为56%、33%和11%,落实资金42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泉北大街北侧,文苑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481.36平方米,其中:综合实践楼建筑面积8250.78m2,活动室190.53m2,框架结构,实践楼五层,活动室一层;宿舍楼建筑面积9859.28m2,活动室180.77m2,框架结构,宿舍楼六层 ,活动室一层。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为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及水、电、暖、消防等安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合同估算价:29685751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491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号文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杜华阳 联系电话: 0319-2625199

  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4.1.1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外省企业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

  4.1.4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6年5月31日8:30至2016年6月6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016年5月3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6月1日后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31日8:30至2016年6月6日17:30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滑中锋(建设单位代表)、崔建宁临A、赵昊瑞临B、薛彦玲临B。其中崔建宁任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资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5号

  联系人:滑中锋

  电 话:0319-22923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

  联系人:薛彦玲

  电 话:0319-258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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