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余姚市东城小学2016年暑假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余区基[2016]1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目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工程招标编号为2016-131。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位于余姚市城东新区。招标范围:体育馆屋顶、塑胶操场、食堂操作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为90万元,要求工期:35日历天,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具体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执行】。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上述专业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浙江省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招标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余姚市外企业的临时建造师不接受),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符合有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②招标图纸(电子的现状图)。(备注:①投标人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须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 日 10:30时)(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余姚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余招中心(2016)2号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 时,地点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且被限制投标的;
(2)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单位及个人;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其它
(1)本招标工程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城东新区冶山路479号
联系人:劳晓虎
电话:0574-62641579
传真:0574-62663840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子陵路268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22702622、13957848106
传真:0574-2269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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