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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昌平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6 16:46:09.0  点击:391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昌平区公路路网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建设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交通量采集设备,计划通过几年时间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县级以上道路全部安装交通量采集设备取代现有人工交调。为公路养护和改建等决策提供更加准确详实的数据。各公路分局均围绕这个重点开展16年路网外场设备建设工程。本工程位于昌平区内,拟在安四路、顺沙路、白马路等17处安装超声波交通量采集设备、激光交通量采集设备、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设备。

  招标范围:包括新增设备安装所需支架及基础、避雷、接地工程、电缆敷设、设备集成等。各类新增外场主要设备(如超声波交通量采集设备、激光交通量采集设备、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设备等)已完成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 1个施工合同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免费维护期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人须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近5年(2011年6月1日至今)累计单独完成过2项(含)以上同类工程的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15 日至2016年 6 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23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67806597,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

  邮 编:102200

  联系人:赵菲

  电 话:(010)69742715-125

  传 真:(010)69742715-1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

  邮 编:100176

  联系人:刘冉辰

  电 话:(010)67806597 67806169

  传 真:(010)67806597

  监督电话:63032255-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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