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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金丁线(富家至丁家)段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30 15:40:45.0  点击:355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金丁线(富家至丁家)段大修工程已由鞍山市公路管理处以《关于金丁线(富家至丁家)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鞍公工发[2016]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省公路局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公路局投资75.85%、地方配套资金24.15%,招标人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安县金丁线(富家至丁家)段大修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境内。

  2.3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2.558公里;设计加宽小桥1座,维修小桥1座,维修涵洞5道,拆除新建φ100管涵2道;重新划设道路标线,重新布设道口标柱,公路碑等交通工程设施。

  2.4 合同估算价:1062.83万元。

  2.5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2.6 工期要求:2016年8月1日开工至2016年9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2 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7)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

  5.2.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3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1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台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胜利路北

  联 系 人:张玉力

  电 话:0412-48040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张猛

  电 话:0412-6382001/635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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