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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广电大厦建设工程10KV正式用电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9 10:19:36.0  点击:164次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的宿迁市广电大厦建设工程已经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发改投资发【2012】157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市广电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10KV正式用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城江苏运河文化城,发展大道市会展中心西侧。

  1.2工程规模:10KV正式用电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经业主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工程完工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自审计结束且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4.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2960624。);

  4.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2014年9月22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15850923059。

  5.2CA锁办理: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标后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为2014年 10月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层、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

  联系人:王新

  电话:139511932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杜莹

  传真:0527-88101230

  电话:0527-8810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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