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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锦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20 10:10:10.0  点击:160次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4xddl)8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锦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郑经政复【2013】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锦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锦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四大街、经南五路交汇处。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拟建设教学楼、行政楼、及其它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8871.3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3673平方米。规划建设42个教学班。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房屋建筑);项目总监无正在监理的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近三个月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5.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3.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需按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廉洁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303室)。

  4.3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和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5)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

  (6)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如有)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介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锦小学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景瑞、杨鹏

  联系电话:0371-68865960

  传真:0371-6886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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