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三河市鲍邱河桩号31+000-42+655治理工程已经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规计【2013】3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廊坊市三河段鲍邱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鲍邱河属蓟运河水系,发源于北京市顺义县李遂镇以东的丘陵地区,干流全长80KM,流域面积465.8KM2,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治理河段为鲍邱河三河段(桩号31+000-42+655),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11.655KM,新建及提防加高培厚23.045KM,险工险段防护480M,排水暗涵3座等。
2、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10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近十年内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水库工程或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在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C座140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 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140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三河段鲍邱河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三河市泃阳西大街93号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
联 系 人:宋江浩 联 系 人:聂旭娇
电 话:0316-3152003 联系电话:0311-8380670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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