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份沪浙出口直放通关机制正式实施以来,一个月内,由浙江检验检疫局直接签发通关单至上海口岸放行的出口货物共10800批,占经浙江局检验检疫合格并从上海启运总批次的37.5%,直放率比试运行阶段(16.6%)提高了20.9个百分点。以每单平均节省100元中介代理费、加快货物通关时间5小时测算,一个月为企业节省108万元、提速5.4万小时。
据了解,与2010年实施的“省域内直通放行制度”相比,沪浙出口直放原则上对所有企业开放,无需企业事先申请直放资格,只要是在负面清单之外的货物,只需在报检时申请直放即可。
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沪浙直放,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直放条件的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电子通关单至上海海关,企业无需到窗口领取纸质通关单。实施沪浙直放,给企业带去的是双份的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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