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认可政府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给他人,认为自己对承租土地的合法使用权被侵犯,昌盛五金建材商店将丰台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其于2012年底颁发给丰台区南苑乡西铁营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昨天(30日),此案在四中院开审,丰台区副区长刘文洪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昌盛五金起诉称,其从2000年5月17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始便在丰台区右安门外西铁营大队棒子井6号从事经营活动。此地原系北京铁路局划拨取得,由其下属单位北京京铁园林绿化中心使用,昌盛五金与北京京铁园林绿化中心签订了使用土地协议书,并得到北京铁路局的批准,属于合法用地。
但今年5月6日,丰台区南苑乡西铁营村委会发布公告称,经丰台区政府批准,此处土地系西铁营村所有,并要求昌盛五金在规定时间内撤离、拆除所建房屋。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今年5月底,昌盛五金被村委会强行拆除。
庭审中,昌盛五金的代理人出示了一份“北京铁路局临时借地审批表”,显示1996年时涉案地块还是一个脏乱差的养猪场。当时,昌盛五金的法定代理人佟某提供了100吨白灰粉消毒,并协助区政府对此地进行了整治,此后当时的“铁路林场”将此地提供给佟某所在单位作为仓库。后因地上建筑年久失修,佟某又进行了翻盖,并逐渐形成了被强拆前的规模。
据此,昌盛五金方面认为,被告在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过程中存在未核实土地权属性质、颁发权证的主体错误、地籍调查及公告程序违法、颁发权证的行为未经区政府批准、作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行为超期等问题,应依法撤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昨天,丰台区副区长刘文洪和区政府两名工作人员作为区政府的代理人出庭应诉,西铁营村委会也被法庭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由两名代理人参加庭审。
区政府辩称,2012年6月7日,西铁营村向丰台区国土分局提交了诉争土地所有权的登记申请。丰台区国土分局进行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进行了现场调查;丰台国土分局会同西铁营村、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村民委员会、北京铁路局、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公司等相关指界人员现场指界,经各方共同确认诉争土地权属界线。2012年6月14日,北京铁路局在《北京市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该诉争土地为西铁营村所有。同年,该宗土地的登记结果公告后,丰台区政府为西铁营村颁发了该宗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被告及第三人认为原告与本案被诉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驳回诉请。
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标准件之都】出于传递更多新闻资讯的目的,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该稿件内容客观事实存在偏差,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修正,联系方式:0310-6950655或者bzjxx@bzjzd.com。如其他网站或媒体需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站内容,请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标注“来源:标准件之都”。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