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螺母、紧固件、标准件、螺丝、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关键字:

经营五金电镀厂排放有毒物废水 两人污染环境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7-12-21 00:00:00.0   点击:432次

  受利益驱使,直接将废水排放到厂外的水沟,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周边水土污染。12月14日,记者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阳某、廖某污染环境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某、阳某六个月和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罚金。

  2014年底,被告人阳某租赁南山区西丽留仙洞某厂房,经营五金电镀厂,承接镀铬业务等,未办理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证照。2016年6月,被告人廖某租用阳某部分厂房,以同样的方式经营五金电镀厂。期间,阳某、廖某等人将他们清洗镀件的废水均未经处理就排向厂房门前的水沟。2016年10月13日,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接到举报后,对电镀槽内溶液及门前水沟残留液体取样检测。经鉴定,上述排放物总镍、锌和总铜均超过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属含金属的有毒物质。

  阳某、廖某无证经营电镀厂,将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水直接排放到水沟的行为,已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罪。

【标准件之都】出于传递更多新闻资讯的目的,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该稿件内容客观事实存在偏差,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修正,联系方式:0310-6950655或者bzjxx@bzjzd.com。如其他网站或媒体需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站内容,请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标注“来源:标准件之都”。

     
分享到:

发表评论

  • 内容: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