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从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等多个方面加快发展内贸流通。而物流作为商贸流通发展的重要环节,被《意见》纳入发展范畴之列,并将由此迎来发展良机。
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近年来,我国商贸流通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流通发展方式仍显滞后,特别是在物流环节,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客观需求。所以,建立符合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时代消费需求的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已变得十分迫切。特别是物流的网络布局、网仓的分拣集散以及“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成为当前以及今后商贸物流发展的关键。
对此,《意见》进行了重点强调。在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上,《意见》提出要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
同时,提出要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加强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物流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加快推进以托盘标准化为突破口的物流标准化试点;打造一批跨区域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推广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形成若干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这些举措,对于解决商贸物流“最后一公里”等难题、加快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无疑具有较大推动作用。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样是当前商贸流通发展的重中之重。综合来看,目前我国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还很薄弱,由于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物流配送通行难、停车难等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服务网点建设滞后,严重阻碍了农村商贸流通的发展。
为了加强商贸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意见》要求支持全国农产品跨区域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完善产销衔接体系。通过加强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客货运交通组织等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城市物流配送存在的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
同时,《意见》还要求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化规划,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进而为内贸流通向农村市场拓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
众所周知,在商贸流通领域,较多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整体实力偏弱,融资乏力,市场竞争力不强,进而制约了商贸流通的发展。国家充分认识到这方面的问题,从多个角度着手进行改革推动商贸流通,这也为商贸物流的改革创新提供了较大机遇。
如在“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意见》提出推动优势流通企业利用参股、控股、联合、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在“增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活力”方面,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等服务;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上,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在充分把控行业和产业链风险的基础上,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
当然,除了上述层面,《意见》还从改善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在上述举措的共同作用下,作为商贸流通的重要一环,商贸物流也将迎来重大利好,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不断扩大企业的规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为商贸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助推自身做大做强。